正在搜寻... 发表于 2017-4-10 10:24

合浦男子一月内六次飞车抢夺,获刑一年四个月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合浦一男子却不以自己劳动取得钱财,多次驾驶摩托车在路上公然抢夺他人财物,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6年10月6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在325国道十字村委会白水塘村的路段以飞车抢夺方式,抢走驾驶电动车搭载老人、小孩的李某一个挎包,内有现金180元、华为5s手机一台(经估价,价值人民币1127元)等财物。尝到快速来钱的甜头后,张某及其同伙又于同月11日、13日、17日、19日以类似手法在廉州镇、闸口镇、常乐镇继续疯狂作案五起。截至归案时,张某共抢夺6起,金额1150元,手机5台(估价参数不详,无法估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但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合浦县法院网
      年纪轻轻,做什么不行,偏偏想着不劳而获,竟想抢钱花,有种你去劫富济贫啊?还抢搭老人和小孩的电动车,要是摔着老人和小孩怎么办?你赔得起吗?你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你父母出去也被人抢劫你怎么想?抢劫是来钱快,但是坐牢也快,好好反省吧。

沧海一叔 发表于 2017-4-10 10:27

抢搭有老人和小孩的电动车,才判一年多,太轻了

不做大哥好多年 发表于 2017-4-10 10:52

一月内飞车抢夺6次,判一年太轻了!应该严惩!看谁还敢!

毒妾 发表于 2017-4-10 11:42

量刑是按照金额,这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金额也不是很大,所以只能判一年多。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7-4-10 11:44

飞车党啊,抓多几年

后裔 发表于 2017-4-10 11:58


这种人,以后出来了估计会变本加厉呢

诸君安好 发表于 2017-4-10 12:00

真的,应该多关几年,好逸恶劳之辈

合浦还珠广场 发表于 2017-4-10 14:11

勉强幸福 发表于 2017-4-10 14:57

抢劫才是重点,飞车什么的的都事小

印度洋的眼泪 发表于 2017-4-10 14:57

抓起来让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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