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奔着钱去查,一定要讨回公道
把这货割掉
切掉哀,殡仪馆
淘气猪朋 发表于 2017-4-19 17:45
无论怎样,违背意愿的就是强奸,就算女孩没有果断拒绝男孩的邀约,跟他去了教室,造成事情的恶果也绝对不 ...
有些道理
一溪碧月 发表于 2017-4-19 17:46
问题来了,你出门是不是做好被人强奸的准备?
有那个人出门就做好的呢?
不离不弃不份别 发表于 2017-4-19 17:47
不管怎么回事,痛下杀手就过分了
嗯,以伤为重
残情残身不残心 发表于 2017-4-19 17:48
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个错误
这些都需要改进的
未成年犯罪,监护人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未清楚情况,不好评论。
未成年保护法,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