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卡牌 发表于 2017-5-7 16:24

关于严厉打击休渔期间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休渔期间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休渔期间各种非法捕捞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除钓具作业以外所有的捕捞作业行为。

二、对使用电、炸、毒等方法以及地笼等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休渔期间偷捕的渔船,一经查获,给予重罚,对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

四、渔业捕捞许可证中作业类型核定为“刺网、钓具”兼业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携带钓具以外的其他网具出海作业,并不得使用灯光诱捕作业。否则按违反休渔规定处理。

五、禁止销售非法捕捞产品。

六、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组织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79-3904589,3053778。                                                                           
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年5月5日

天外飞翔 发表于 2017-5-7 16:25

严厉打击才行

炒粉侠 发表于 2017-5-7 16:33

我已带上我的鱼竿

汤姆和杰利 发表于 2017-5-7 16:33

现在只是这么说,等时间长些就不知道了

上山大老鼠 发表于 2017-5-7 16:34

海鲜的寿命就三个月

爱如潮水 发表于 2017-5-7 16:34

河蟹河虾养殖鱼难道不能吃吗?

黄昏的编曲 发表于 2017-5-7 16:35

快快过去吧 我要吃生猛海鲜

大约在夏季 发表于 2017-5-7 16:36

钓鱼的范围是哪里?

火箭蜗牛 发表于 2017-5-7 16:39

快来快来,举报有奖

寂寞长巷 发表于 2017-5-7 16:39

举报是匿名举报还是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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