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原常委受贿249万余元,一审获刑五年,处罚人民币二十万元!
8月18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一起职务犯罪案做出一审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连友农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7至2011年间,被告人连友农利用职务(2006年8月至2011年8月连友农先后担任北海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审批、人事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邱云海、杨国合给予的财物合计人民币249.750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连友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49.7504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连友农的家属代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做出上述判决。(央视记者 廖汨 刘畅)
中国太多贪官了 最近广西怎么见抓有那么多 贪了几百万,才罚20万。我都情愿 牛逼啊这个领导 出来后还是比谁都有钱有人脉 这些钱怎么办?? 几百万?起码少了一个0 这些贪官都是从北海合浦做过官的~真是 这个是不是也在合浦当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