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穿日军服在四行仓库拍照,3人被拘!
http://bbs.hepuwang.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708/23/172630c0rn028sor13o53g.jpg中国应该专门立法禁止这种为法西斯招魂的SB行为。
近日,一张四名中国青年身穿仿制的二战日本军服在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的照片在网上引起广大网民的一致愤慨与谴责。8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对涉案的李某、高某、项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胡某、刘某予以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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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通过网络巡查发现题为“四男子穿日军军服在四行仓库拍照”的微博后高度重视,迅速指令属地静安分局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查,李某、高某、项某、胡某、刘某等所谓的“军服迷”经事前商议后于8月1日前往上海拍照聚会。期间,于8月3日22时许穿着仿制的二战日本军服在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广场(弹孔墙)拍摄照片。几天后,李某发文配所摄照片上传QQ空间并被多次转发,引发广大网民强烈谴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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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为:李某等人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罔顾民族感情,无视公序良俗,明知四行仓库是著名的抗战地标建筑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仍身穿仿制的二战日本军服合影并在网络上传照片,极大地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怀,违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连日来,警方远赴四川、浙江、北京等地,开展调查取证。经查证,李某等五人均主动投案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警方的教育下,他们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性质并真诚悔过。8月23日,李某、高某、项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胡某、刘某因未成年、违法情节显著轻微,被教育训诫。(澎湃新闻)
法制社会,都应该遵守法律,但是他们违反了哪一条 样子 发表于 2017-8-23 17:30
法制社会,都应该遵守法律,但是他们违反了哪一条
寻衅滋事,这一条几乎所有人都适用。 太轻了,计入黑名单。 扰乱公共秩序!这条可以定罪吧 才行政拘留?应该责令他们去靖国神社门前穿上红军服装,以正视听! 下次在你爷爷面前穿试试!打断你的狗腿!好的不学学当汉奸! 那条法律规定人家不能穿日军军服拍照的?请翻出来给我看 可悲!说了半天都无法自圆其说!究竟是根据哪一条法律把他们抓起来的? 大风儿 发表于 2017-8-23 17:32
可悲!说了半天都无法自圆其说!究竟是根据哪一条法律把他们抓起来的?
法律只是框架,不会具体到细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