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嬷嬷
发表于 2018-2-8 17:25
喊口号做宣传我们最行了,让我们去帮你们讨工资,做梦吧你们
房房房奴
发表于 2018-2-8 17:25
天天他妈吹牛逼,农民工被打了警察怎么都不管了
廉州丹丹
发表于 2018-2-8 17:25
这时候,就会讲依法治国了!
五阿哥
发表于 2018-2-8 17:26
现在不是在严查吗?
想要你的心
发表于 2018-2-8 17:26
三人医药费四万。误工费三人1000元,住上两个月在处理吧?欺负人。三个为什么没来我们宝塔石化公司要钱来,你肯定欠人家工钱了。不欠人家,难道人家有神经病吗?
幻舞飞花
发表于 2018-2-8 17:26
可不可设定工资托管,用工单位在用人之前必须要拿出一笔能足够发放工人或农民工工资放入第三方托管,一旦工资出现拖欠将从托管资金里面扣除发放给工人或农民工。
小二子
发表于 2018-2-8 17:27
涉事公司以为把人打了就算了结,欠账就不给了,打人已经触犯了法律,现在不单纯是欠账问题了,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承担赔偿责任,2万块钱够吗?这就是涉事公司法盲的结局。
英语家的中文
发表于 2018-2-8 17:27
还有从不为人民服务的地方,按法律来几次,这种事就没了,可是,法律在哪里?
楚乔带你们回家
发表于 2018-2-8 17:27
我们是法制社会!
浪子回头
发表于 2018-2-8 17:27
劳动监察机构就是个笑话,当年在珠海几个人没有拿到工资被开除了,去求助,人家直接一个电话打给老板,说你们公司有几个人来投诉你,赶紧领回去。登记都不给你做,说你们还是去法院告吧,一般的打工者谁会为了一两千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