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这位男子因二次酒驾,被销驾照还罚1000元!
俗话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有的司机总是不当回事这不这位司机就摊上“事”了2018年3月30日,北海交警支队第二大队依法对“二次酒驾”的班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也是今年以来,北海交警查获的首例“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3月6日晚21时许,北海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执勤民警依托平阳执法站开展夜间整治酒驾行动中,一辆号牌为桂E027XX号小型轿车在被交警拦下后,驾驶员只摇下车窗的一条小缝,且神情紧张。
这一反常举动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在民警靠近驾驶人并要求打开车窗后,一股酒味扑面而来,驾车男子脸颊绯红,执勤民警怀疑其酒后驾驶,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男子班某,当晚在和多年未见的朋友聚会喝了些酒后,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送朋友到合浦去。不料还没开出北海,就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依法暂扣了班某驾驶的机动车,并通知班某携带有关证件前往第二大队队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随后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班某在2016年曾因无证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过,本次属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该驾驶人班某作出了罚款、吊销驾驶证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对于自己的行为,班某后悔不已。
交警提示:
驾驶人被处罚过的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像班某这样再次饮酒驾车被查获,不只受到经济处罚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还要受到行政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所以,请驾驶员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北海电台935)
罚的不够狠,不然怎么会再犯 二次酒驾?朋友你创新了酒驾的记录 喝酒不开车,开车莫喝酒 之前就挨嘢了,还敢这样 看来是罚轻了,不然不会这么放肆 看来是老司机啊,都二进宫了 给了你机会,但是你还是在犯,那就怪不了别人了 可惜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吃,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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