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oves 发表于 2018-7-3 14:55

这五人被合浦法院集中宣判,获有期徒刑并罚款!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18年6月26日,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时,合浦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马某、陈某、刘某、李某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等5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向他人销售少量毒品海洛因,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都是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该院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6月份,共依法判处各类涉毒案件93件97人,在前一个月的“全民禁毒月”中,该院围绕今年禁毒日主题“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通过深入村(社区)普法、送法进校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普法活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寄语:    毒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还会引发刑事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总的来说就是: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在此,合浦县人民法院呼吁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禁毒行动,不给吸毒、贩毒者留有活动空间,努力营造无毒、绿色的社会环境!

junyu 发表于 2018-7-3 15:47

又是粉仔

迷茫的小女子 发表于 2018-7-3 15:47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二姨妈来了 发表于 2018-7-3 15:50

禁毒的宣传意识不到家吧

奥利奥 发表于 2018-7-3 15:53

早日把这些吸毒的清完,廉州街就清静了

没图说个杰宝 发表于 2018-7-3 15:59

吸毒就算了还贩毒,则不是害人害己吗

小时候可坏了 发表于 2018-7-3 16:21

温柔待狗 发表于 2018-7-3 20:01

还是那句话,远离毒品,人人有责!

平行线 发表于 2018-7-3 20:01

吸毒毁一生啊,但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人不听呢

你算哪根葱 发表于 2018-7-3 20:26

自己吸毒把自己害了,现在又把别人拉下水了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这五人被合浦法院集中宣判,获有期徒刑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