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仔买了一台摩托车18年才还款,利息竟达到16万!
7月6日,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携带28万元现金来到合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18年前,被执行人潘某因拖欠购买摩托车货款被判归还申请执行人梁某货款1241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00年,在穷尽各种措施查询财产未果后,该案无奈进入终本程序。 今年1月初,案件恢复执行。经财产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房产,法官于是立即开展工作,将该房产予以查封。 房屋被查封后,被执行人不再躲避执行,听取执行法官的建议,协商解决执行案件。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多次协商,终于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潘某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合计28万元,剩余利息等债权梁某自愿放弃。 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并不意味着执行终了,而仅是程序性终结和暂时性终结,法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也可再次申请执行。(合浦新闻网) 有钱人的世界我们不懂 赔了一辆中高端小车出去 拿的出28万现金的人也不像是拖欠摩托车款不还的人呐,只能说法律意识淡薄 怎么这样的啊 真有钱,竟然会给那么多利息人家 天呐,这利息,高的吓人 不会是以为不还了别人就拿你没办法了吧... 致合浦县人民法院:尊敬的法院领导、您们好!位于合浦县还珠南路60号的达豪皮具厂没有营业执照,目前还处在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钱包、包括无限期开放音响严重影响周边的群众生活,以及招聘未满十八岁的员工并且没有劳动合同。——黄银娟 以前能买得起摩托车的人不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