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 发表于 2018-11-5 17:39

【合浦检察官以案释法】多年同居男友分手后,为何向曾经的爱人举起了尖刀?

      
爱和恨是感情的两个极端,相距只不过一步之遥,相爱的男女在缘尽后应该好聚好散的,但北海一男子由于多次向曾经的同居女友索回钱财不成,在一次争吵过程中便举起了尖刀,刺向了曾经的同居女友,导致女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最终该男子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也负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近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建。
案件回顾
2008年,犯罪嫌疑人黄某建与被害人庞某丽相识,并很快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2014年,犯罪嫌疑人黄某建住进了受害人庞某丽家中与她—起生活。正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在同居的日子中两人经常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矛盾渐渐积累。2017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黄某建被受害人庞某丽要求搬离她家,同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黄某建不幸摔断腿,花光了自己身上的积蓄,于是便想到自己曾经与受害人庞某丽同居时为其花费数万元,便打算让其偿还这笔费用,但遭到受害人庞某丽的拒绝。随后犯罪嫌疑人黄某建又多次来到受害人庞某丽的家中索要这笔钱,但都遭到拒绝,于是犯罪嫌疑人黄某建就产生在受害人庞某丽家中自杀,以此来报复她的念头。2018年10月的某一天,犯罪嫌疑人黄某建翻墙进入被害人庞某丽家中院子潜伏至第二日凌晨6时许,趁庞某丽出门上班后从窗户爬进其家中睡房,想通过上吊自杀的方式死在庞某丽家中予以报复。当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建在庞某丽家中写好遗书,然后通过事先准备好的上吊工具上吊自杀,但由于站立不稳摔倒在地,被下班回家的受害人庞某丽发现,黄某建再次向其索要曾经同居时为其花费的费用,但仍是遭到了拒绝,双方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由于争吵中黄某建被庞某丽言语刺激到,便在床尾拿起一把水果尖刀,一刀朝受害人侧身左边的腹部刺去,紧接着第二刀又朝其左胸口捅去,受害人强烈反抗大声呼叫“救命”并逃离了房间,而犯罪嫌疑人黄某建便立马翻墙逃跑。受害人庞某丽跑出房间倒卧在自家院子中,邻居听到庞某丽的呼救声过来看,发现庞某丽倒卧在自家院子中并且身体流血,便与其丈夫及受害人家属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受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合浦县公安局很快将逃跑藏匿于合浦工业园区某一废弃宿舍犯罪嫌疑人黄某建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建对其持刀伤害庞某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查意见
       承办检察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建对其持刀故意伤害被害人庞某丽并导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有证人证言印证,另有扣押清单,被害人尸检报告、抓获经过等书证佐证,现有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黄某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法条链接   【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


闹剧 发表于 2018-11-5 17:41

果好惊?!

小浪 发表于 2018-11-5 17:41

冲动是魔鬼!

泽叔 发表于 2018-11-5 17:42

太冲动了吧?得不偿失何必呢

大风儿 发表于 2018-11-5 17:43

太可怕了,做不成情侣还能做朋友吧

李雅波 发表于 2018-11-5 17:46

好惊,一言不合就砍人

何物 发表于 2018-11-5 17:47

感情真是脆弱,说狠就狠

明旦沟水头 发表于 2018-11-6 09:50

现在的人也太不理智了

柳絮飘满园 发表于 2018-11-6 09:50

这种男的怎么能找到女朋友的

小黄菊 发表于 2018-11-6 09:51

所以找对象一定要认清本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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