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子 发表于 2018-11-26 09:45

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多名“老总”分别获刑,最高处罚90万元!

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35人、被告人李某等3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等35人、被告人李某等39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至九十万元不等。

第一,被告人丁慧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第二,被告人李凤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被告人张某等35人、被告人李某等39人以创业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投资款的方式成为会员,并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计酬,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他人财物,且至案发时,其下线人员均达30人以上120人以下,伞下人员层级均超过3级。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合浦县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据悉,被告人张某等35人、被告人李某等39人先后在北海市出资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下线,管理伞下团队,通过发展下线收取申购费,不断骗取财物。2017年6月1日,该传销组织组织了“桂林六一新总复制旅游”,并召开传销会议。会上,组织者宣布由上线“旧总”给予“新总”“包装费”用于购买黄金首饰、衣服等来提升形象,以此鼓动传销人员更加积极发展下线,诱惑更多人员参加传销。最终于2017年6月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据了解,此非法传销组织通过鼓吹“资本运作”是国家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要求参加人员缴纳69800元或70000元购买21份虚拟份额后取得发展新人资格,再通过下线逐级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金字塔形网络层级结构,最终按照发展人员的数量计酬,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缴纳的申购款按固定方式进行瓜分,不断骗取财物。“新总旅游复制”则是传销组织内部规定的由上线“老总”带本次符合晋升“老总”的传销人员到外地旅游,完成“升总程序”的一项活动,期间,上线“老总”即“旧总”及其伞下人员对本次晋升的“老总”即“新总”再“洗脑”。传销活动破坏人类正常生产生活,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害人又害己。合浦法院通过公开庭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营造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很多人深陷传销,而最终落得倾家荡产的地步,希望大家能够做到远离传销!

大风儿 发表于 2018-11-26 15:07

传销真的是太可恨了!

招手 发表于 2018-11-26 15:07

传销害人

级风 发表于 2018-11-26 15:08

出门在外真的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不然就身陷传销都不知道了

小建 发表于 2018-11-26 15:09

传销真的太可怕了,可以快速洗脑

伟伟 发表于 2018-11-26 15:12

抓不完的传销

泽叔 发表于 2018-11-26 15:12

传销真是害人害己啊

纸薄 发表于 2018-11-26 15:37

一个人进传销,全家人都会被带进传销的

硬汉 发表于 2018-11-26 15:42

抓的好啊!

愿得 发表于 2018-11-26 15:42

真是可恨,抓了好!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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