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道友 发表于 2019-1-5 11:56

死刑!桂林一母亲砍死亲生儿女,最小4岁!原因竟是…

虎毒不食子,桂林一位母亲竟对自己亲生儿女和家父残忍下杀手,三人惨死家中…

离家外出,前后与两男子非法同居
      龙秀英,桂林市临桂区茶洞乡富合村委人 ,2004年,她与本村村民覃某玉结婚,婚后育有大女儿阿娴,小女儿阿倩。
      2008年,龙秀英离家到广东打工,打工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2013年10月,她来到平乐县平乐镇马委村委某村,又与另外一名男子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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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斧头残忍砍死亲生儿女和家公,只因…
      2014年3月26日,龙秀英生下儿子阿孝。次年4月份,龙秀英带着阿孝回到临桂区茶洞乡富合村委的家中,与丈夫、女儿、家公共同生活。
       龙秀英认为大女儿阿娴、儿子阿孝性格内向很像自己,担心阿娴、阿孝长大以后没有出息,受人欺负,遂产生杀害阿娴、阿孝的念头;龙秀英因家公覃老汉半身不遂需人照顾、并重男轻女平时看不起她等原因,产生杀害覃老汉的念头。
      2018年3月24日上午8点40分许,龙秀英将13岁的阿娴从楼上叫至一楼其卧室与4岁的儿子阿孝一起看电视。龙秀英趁两人不备,持斧头先后猛击阿娴、阿孝头部,之后又持斧头砍、切二人的颈部,致二人当场死亡。
      随后,龙秀英到堂屋(客厅)将坐在轮椅上的覃老汉推至覃老汉卧室,又持斧头猛击覃老汉头部数下,之后龙秀英到临桂县公安局茶洞派出所投案自首,覃老汉经120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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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危害性极大!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秀英持斧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龙秀英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害性极大。被告人龙秀英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但其自首情节不足以弥补其罪过,且其亲属要求依法从重惩处。
       1月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杀害子女和家公”案被告人龙秀英进行宣判,一审宣判龙秀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杀害子女和家公”案件回顾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K0qKg9p3861G6NOFvjGhYxrkWT6xDOQPibrJyPcIPiccKdvcqb0ibMxTVfEIKlJDl93BwTKEK8xIqERnyngFGaZTA/640?wx_fmt=png       2018年3月24日,桂林临桂区茶洞镇富合村发生一起惨案,一位女子将4岁儿子、13岁女儿和家公三人杀害。惨剧发生后,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据网友透露,13岁女孩覃某某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家中三姐弟,当天,还有一位妹妹因为在家中二楼而逃过这场厄运。

在父母眼里,对孩子都有一个完美的期望,孩子都还那么小,那么无辜,作为母亲竟能对亲生骨肉如此残忍,为逝去的小朋友和老人祈福,愿天堂没有伤害!
来源:桂林中院/掌上临桂

那些随风飘逝的 发表于 2019-1-5 12:03

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比不上

宇宙霹雳 发表于 2019-1-5 12:04

可怜的孩子,太惨了!

奶茶妹 发表于 2019-1-5 12:06

天啊!真是丧尽天良!!!

我要的飞翔 发表于 2019-1-5 16:51

虎毒还不食子呢

画沙 发表于 2019-1-5 16:51

最可怜无辜的还是孩子啊

口袋的天空 发表于 2019-1-5 16:52

不配为人父母哦

天灯 发表于 2019-1-5 16:52

简直了 畜生啊这样

雨爱 发表于 2019-1-5 16:52

太可怕了吧 这样的人

带我走 发表于 2019-1-5 16:54

简直刷新了三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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