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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因涉嫌制售假币,被告人姚某严、吴某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底,被告人姚某严、吴某经合谋后,购买制作假人民币的工具并通过“君诚集团”qq群学习制作假币。从2018年8月2日,姚某严、吴某就开始利用电脑、打印机、85克双层内置纸等工具伪造假人民币。期间,姚某严负责通过qq群及微信联系买家及收钱,吴某负责邮寄假币。同年8月27日,公安机关将姚某严、吴某抓获,并当场在其住处扣押用于伪造货币的电脑、打印机、打印纸、墨水、印泥、印油等工具及面值100元、20元、10元、5元的假人民币面额共49985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姚某严应李某的请求,分别于2016年12月10日、20日及23日三次帮李某在网上购买20元面值假币共730张,面额总计14600元。第三次购买的400张20元面值假币邮寄到吉林省榆树市某快递公司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截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严、吴某仿照人民币外观,制售假币,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购买假币罪追究姚某严的刑事责任;以伪造货币罪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择日宣判。(北海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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