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离婚却离不了,只因配偶的身份很尴尬!
当新人将红彤彤的结婚证拿到手时,俩人的婚姻登记状态便是 " 已婚 "。然而,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却受理了一起 " 离奇 " 的离婚案件,男子在民政局的婚姻状态明明是已婚,而配偶那一栏却是一个 " 假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天上午,一名男子行色匆匆地来走进漆河法庭,焦急地说:" 法官,我想离婚,可是不知道找谁离,这可怎么办?" 离婚竟然找不到对象?这种离奇的事还是第一次听说。当男子把前因后果说清楚后,这个迷团才渐渐揭开。
该男子姓胡,2009 年时与一名张姓女子自由恋爱同居,没过多久女方怀孕了。家里人催着结婚,但是女方当时只有 18 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时候有人提议可以利用假户口和身份证去办理结婚登记,考虑到孩子出生后需要上户口,张某便同意了。 2016 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张某一气之下便与胡某分居生活,此后双方再无任何联系。2018 年底,胡某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便打算与张某离婚,未料想,他虽然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状态为 " 已婚 ",但配偶那一栏却是 " 假身份 " 的张某,与她现在的身份证对不上。
针对胡某的情况,法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双方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用假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结婚登记存在瑕疵。此类型的案件通过民事途径是无法解决的,但胡某在民政局的登记状态属于已婚,无法再行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此种情况下,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起诉民政局,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撤销婚姻登记方能解除结婚登记。得到解决途径的胡某离开了,并表示以后一定要按法律法规办事。
对此,法官告诫道:那些有骗取结婚登记想法的,用过非法手段骗取结婚登记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如若发生离婚或者其他涉及夫妻关系的法律纠纷,将牵扯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源:潇湘晨报)
民政局也冤枉,因为它没有查验身份证真假的职责和技术,其行政行为是基于相对人的承诺——不管这是真是假。 真是胡来哦 真的是搞笑哦 年轻不懂事哦 真是难做哦 够担了能 既然女方身份信息是假的,那这结婚证是不是该作废? 少一点推诿,多一些责任,早办好了 总以为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没想到居然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