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7981 发表于 2019-7-2 10:28

扔小孩、砸执法记录仪、大闹执法现场,这波操作换来10天拘留

都说“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作为一位公民,遵纪守法是自己应尽的义务。然而在我们的身边,总有一些人会以身试法,屡屡挑战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

6月25日上午,百色市田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荣鑫路万和新城门口路段设置执勤点,开展“飓风行动”,依法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安全检查。


9时30分,一辆搭乘3人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经检查,该二轮摩托车涉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民警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摩托车进行扣留。

听说要扣留摩托车,驾驶人周某某拒绝在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并且情绪激动,把手上抱着的小孩通过车窗塞到警车内,然后冲到公路中间,躺在地上大喊大叫。


执勤辅警见状立即把周某某劝到公路边,然而周某某情绪还是很激动,欲抱起小孩和妻子冲到公路上撞车,执勤辅警把周某某及妻子挡到公路边,趁辅警安抚其妻子和小孩的瞬间,周某某抢夺执勤辅警手上的执法记录仪砸到地上2次。


周某某阻碍执法期间,引起大量群众围观,为避免伤及无辜和保护周某某的人身安全,执勤辅警立即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性保护控制,待其情绪缓和后,执勤民警立即呼叫指挥中心请求派警力支援,将当事人控制,带到田州派出所。

在派出所询问室内,周某某对自己情绪失控,阻碍民警执法、砸民警执法记录仪等过激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驾驶人周某某因涉嫌阻碍执法,被田阳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0日。

广西交警提醒,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不要以身试法!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落的尘烟 发表于 2019-7-2 10:35

真的是胆大妄为的啊吗,好好接受惩罚!

最好手腕 发表于 2019-7-2 10:35

遵守交通规则很重要的啊,为什么你就不听的呢

强风吹拂 发表于 2019-7-2 10:38

凶哦,。但没用的

挪威的森林 发表于 2019-7-2 10:40

冲动,那就待十天冷静冷静

飞翔吧 发表于 2019-7-2 10:58

不应该在孩子面前做这样的事的

7月11日 发表于 2019-7-2 10:58

哎,树立了个坏榜样啊

余浩斌 发表于 2019-7-2 10:58

年轻人就是容易冲动

沙包 发表于 2019-7-2 10:59

颠哦,居然敢挑战警察,这下后悔了吧

木瓜 发表于 2019-7-2 11:02

再怎样胡闹,该惩罚的还是得惩罚,可能还会更重,一早就接受就不会落此地步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扔小孩、砸执法记录仪、大闹执法现场,这波操作换来10天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