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盈 发表于 2019-7-13 14:53

她被撞后赶着上班离开现场,无责变主责,罚1000元

骑着电动车去上班没想到半路被另一辆电动车给撞了车主刘女士觉得自己无责又赶着上班便和对方说了一声就离开现场
可是哪知道这一走本来无责的她不但因为涉嫌肇事逃逸被判负事故主责还被罚了1000元
近日在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发生的这起电动车事故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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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后着急离开无责变全责
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马木桥附近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碰擦的事故,当地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路边停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一旁的徐女士头上正流着血,并用手捂着头坐在路边,该女子称对方肇事逃逸了。
后来警方根据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监控找到了逃逸方刘女士。原来,当时正值早高峰,刘女士骑车上班途中,沿双龙大道骑行至马木桥时,突然后方徐女士骑车超了过来,结果一不小心发生了碰擦,双方连人带车一起倒在了地上。刘女士爬起来后,将头部受伤的徐女士扶了起来。徐女士手捂着头,坐在路边拨打了报警电话。"是你自己撞我的,是你自己的责任,跟我没关系啊。我上班要迟到了,我不陪你等警察了。"说完,刘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就走了。
可是后来,民警突然找上门,说刘女士涉嫌肇事逃逸。民警告知刘女士,虽然事故中没有责任,但是由于她造成事故没有配合事故处理,并有逃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刘女士因构成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网友讨论网友:我也一头雾水了
这则处罚在网络传开,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橘猫虾饺的天然卷"发出了灵魂拷问,"既然无责,何来逃逸?"
网友们纷纷在这条评论下方给出了回应,网友"75分以上"表示,不是当事人主观上认为自己无责就一定是无责事实,发生事故了,无论是侵害方还是受害方,都应该留在原地拍照取证,交给警方判定事故责任。这一"教科书式"的回答并没有让网友们安静下来,"如果是双方商量同意后走呢,属于逃逸吗?""这个处理结果有问题啊,被撞了可以变成过错方?"……
法律界人士应加强电动车主法规学习
对于这件事,南京大学法学系教授邱鹭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邱鹭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宁交警给出这样的处罚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在现场,很难确定双方责任,所以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重点来了!在类似事故中,无过错一方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好通过交警处理。如果双方协商处理,一定要保留有关证据,可以录音、录像、拍照、签书面协议或情况说明等。否则,有理可能变成无理,甚至被人"赖"上,无责变成有责甚至全责。
邱鹭风也赞同律师的说法,她表示,这样的基本操作,大部分机动车主都很清楚,但非机动车主却知之甚少。对此,邱鹭风建议加强非机动车主交规的学习,在非机动车主办理牌照步骤前,可以组织集中学习。"虽然很多非机动车主心里会比较不重视交规的学习,但这实际上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来源:人民日报

zsxdsl 发表于 2019-7-13 14:56

自己没有责任先走都不可以,难道不是撞人的那一方的过错吗

jerryho 发表于 2019-7-13 14:57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牛

静静 发表于 2019-7-13 14:58

上班怕迟到被罚钱,结果这下罚得更多了

车行天下 发表于 2019-7-13 15:00

为什么无责还算是逃逸?这两个词语用在一起不觉得冲突吗

williamlee 发表于 2019-7-13 15:01

讲来讲去还是没有讲清为什么要被罚钱

一轮不转 发表于 2019-7-13 15:02

看不懂为什么无责要变成全责,总觉得很奇怪

sd3001 发表于 2019-7-13 15:03

天呐,大家以后记住了,就算无责也不要先走,先保留证据先

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19-7-13 15:03

大家开车要注意安全啊!!!

天方地圆 发表于 2019-7-13 15:44

这样被判刑有点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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