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残害钦州10岁女孩杨晓燕的凶手终于判了
去年10月10日,我们报道了灵山县一名10岁女孩独自一人外出卖百香果,在回家途中遇害的事情,当时,犯罪嫌疑人杨光毅落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于今年7月18日对杨光毅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br>
<br>
2018年10月4日中午12点多,钦州市灵山县平心村的10岁女孩杨晓燕独自一人外出卖百香果,却在离家300米处的竹林里突然失踪。
<br>
<br>
全村人找了两天两夜后,在一个山头的杂草丛中发现了晓燕的遗体,遗体被百香果的蛇皮袋包裹着。
<br>
<br>
晓燕二姐 晓莹:她的头看起来就像是受伤了,肿起来,就像被打了一样,只穿了衣服,裤子是没有的。
<br>
<br>
经警察侦查分析,长期在外打工、案发期间才回到村里的村民杨光毅有作案嫌疑,几经询问,杨光毅承认了犯罪事实。
<br>
<br>
杨光毅今年30岁,未婚,平时与被害人杨晓燕一家并无过节,当日看到杨晓燕独自在外,产生了邪念。当杨晓燕路过竹林时,杨光毅将她拦下并抱上附近的瘦沙岭,使用暴力手段实施奸淫,最终致其死亡。
<br>
<br>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遂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r>
<iframe frameborder="0" src="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s0902blpjmt" allowFullScreen="true"></iframe>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人渣!判得好! 小女孩安息吧,坏人最后的下场 太恶劣了,必须严惩 对一个少女下手,真是天理难容 孩子还那么小,也能下死手,太可怕了 强奸未成年人也是很大的罪名的 这个判死刑可还行 我觉得无期徒刑才是最高的惩罚 未成年人都不放过,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