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子 发表于 2019-8-27 11:13

合浦高速公路上:驾校教练员干这事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不得停车、上下乘客,但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失火、运载的危险品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以及交通阻塞必须停车的除外。       作为培训驾驶员的汽车和教练竟然知法犯法,公然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影响极其恶劣。       8月21日,北海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查获了一起驾校教练员驾驶教练车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08时40分许,高速交警在沿着G75兰海高速合山路段湛江往北海方向巡逻至2190KM处时,发现不远处的高速公路护栏外有两名年轻人正在四处张望。      正当交警打算上前了解情况时,就在警车前方,一辆桂E**70学的教练车竟施施然靠边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正打算接这两名在高速公路旁等待的年轻人……这一切都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据驾驶员陈述,他是北海市铁山港区**驾驶员培训公司,此次是打算接两位学员前往北海参加考试,因为贪图方便,让他们在高速路边等待,此刻他已幡然醒悟,十分懊悔。       高速交警对这位驾驶员作为驾校教练却知法犯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地批评,并告诫该车驾驶员作为驾校教练在传授学员驾驶技术的同时,更应该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这位驾校教练进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部分车辆驾驶人常常置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顾,或经济利益驱动,或贪图便利,随意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严重威胁了高速公路的畅通与安全。下一步,高速交警将结合“保大庆,保东博会”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对辖区高速公路的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北海交警微发布)
司机朋友们一定要记住
不要知法犯法了!
安全第一啊!



蓝翔挖神 发表于 2019-8-28 01:56

高速路上面停车真的很是危险的啊,难道你作为教练你都不知道这行为的危险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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