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oves 发表于 2019-9-5 17:13

北海一16岁少年曾因参与盗窃摩托车被抓,现已重返校园!

“感谢检察官阿姨为我忙前忙后,帮助我重返校园。今后我一定洗心革面,努力学习,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开学第一天,16岁的金某对校园新生活充满了期待。金某是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世芳办理一个盗窃案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21日,他因参与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请逮捕。    因金某刚满16周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感化、挽救”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潘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耐心劝导被害人给金某一个改错的机会。“小孩子法律意识淡薄,做了错事,触犯了法律,但是我建议您考虑一下,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潘检察官的劝导下,被害人接受了4000元钱的赔偿,并与涉案嫌疑人家属签订和解协议。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潘检察官邀请法定代理人及法律援助的律师参与讯问,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检察机关对金某作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作出不捕决定后,检察官并没有案结事了,而是组织了由检察官、法律援助的律师、北海市益众社工组织和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参与的帮教会。会后,检察机关委托益众社工组织对金某等人进行跟踪帮教。在不捕后2个月的跟踪帮教过程中,社工组织的成员及检察官分别通过家访、电话、短信访的形式对金某等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缓解未成年人在羁押期间所产生的消极情绪,同时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考虑到金某是未成年人,辍学在家,对所犯罪行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表示后悔不已,希望能回到学校重新学习,检察官主动做通了监护人思想工作,并积极联系学校,争取机会帮金某回归校园。9月2日,金某在学校成功注册,迎接他的将是全新的校园生活。(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

余浩斌 发表于 2019-9-5 17:51

16岁就懂去盗窃了,懂得还挺多

沙包 发表于 2019-9-5 17:52

我十六岁的时候还在哪个角落玩泥巴

木瓜 发表于 2019-9-5 17:52

希望回学校重新做人

新力 发表于 2019-9-5 17:52

好好学习,知错就改

深海 发表于 2019-9-5 17:53

社会包容性还是挺强的,希望你不要辜负大家的信任

老游子 发表于 2019-9-5 17:53

好好学习呀,不然以后出来社会会教你怎么做人

想自由 发表于 2019-9-6 09:00

十六岁也不小了

冷太阳 发表于 2019-9-6 09:00

希望回学校能重新做人

白月光 发表于 2019-9-6 09:01

我还记得初中时同学偷老师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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