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大少 发表于 2019-9-27 16:58

玉林又有一驾校教练酒驾,结果.....

大家可能不知道法律对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是如何处罚的,这里正好有一个新鲜的案例,让大家好好学习学习。9月17日,玉林市某驾校一名小车教练员陈某酒驾教练车被交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天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陈某被查获时所驾驶的教练车
当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大南路竹美桥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1时1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桂KE55**的教练车驾驶人检查中,快速检测棒发出酒精预警。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陈某(男,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人,持有C1E类驾驶证)带至警车旁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陈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愿意接受处罚。
▲陈某酒驾含量检测结果
陈某承认,其为玉林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小汽车驾驶人教练员,已经做了3年多时间了,名下也有几辆教练车。事发当晚他和2名学员到江滨路某狗肉店吃饭,期间一共喝2瓶啤酒,大约晚9时左右离开饭店后驾驶桂KE55**教练车回家,至竹美桥洞路段,被交警查获。陈某当时认为自己仅仅会受到“罚款1000元、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但交警告诉他所驾驶的教练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听了民警的解释,陈某瞬间脸色大变,连声说“太惨了,这次真的是肠子都悔青了也没有用啦。”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这也就意味着其自砸饭碗,5年内将无法驾驶车辆,不得从事驾培工作。来源:广西玉林交警

sj7981 发表于 2019-9-27 16:59

教练不起一个好的示范作用

only2 发表于 2019-9-27 17:00

好了,丢饭碗了

kgbmmmm 发表于 2019-9-27 17:00

饭碗没了,看你还酒不酒驾

sam_slk 发表于 2019-9-27 17:01

教练是噩梦呀,太凶了

培记 发表于 2019-9-27 17:02

后悔也没用了

比从前更寂寞 发表于 2019-9-27 17:15

这样的人做教练也是害人

加速度 发表于 2019-9-27 17:15

好惊哦

胆小鬼 发表于 2019-9-27 17:15

身为教练不以身作则

勉强幸福 发表于 2019-9-27 17:24

真是看到气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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