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好 发表于 2019-11-12 10:58

河池市这名经理沉迷网络赌博,贪污、挪用公款近228万

       11月8日,天峨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天峨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廖某军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军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廖某军长期沉迷网络赌博,为筹集赌资,贪污、挪用公款共计227.7835万元。
虚构买粮事实    挪出14.1万       2016年12月,被告人廖某军虚构进购3万公斤应急成品粮事实,指使公司出纳岑某将14.1万粮款转账支付给其妻子的侄女黄某,并填写粮油入库凭证入账。黄某收到该笔粮款后全部转进廖某军账户。
2017年,被告人廖某军已委托他人将此款项存入天峨县粮食购销公司账户。

巧立名目    侵吞、骗取120.8963万       2018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廖某军又先后3次利用天峨县储备粮轮换之机,通过指使粮商竞拍、指使他人冒充粮商到出纳处签字、擅自出售流拍的储备粮等方式,侵吞、骗取粮款共计120.8963万元,且全部汇入其私人账户,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开支,未上交公司。


55次借支公款    挪用92.7872万       被告人廖某军在2012年至2018年担任天峨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5次以项目业务、出差等为由,通过借支方式挪用该公司公款共计人民币92.7872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生活开支,至今仍未退还。
被告人廖某军▲

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军身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国有财产134.9963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为贪污罪;挪用单位公款92.7872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 被告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天峨县纪检监察干部5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
法院判决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退赃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天峨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廖某军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发发酱 发表于 2019-11-12 11:09

又是一个赌鬼

辣眼睛 发表于 2019-11-12 11:11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挪威的森林 发表于 2019-11-12 11:13

经不住诱惑就是这样的下场了

索拉卡 发表于 2019-11-12 11:17

7年都轻了

费列罗 发表于 2019-11-12 11:45

怕是不止这个数噢

词不达意 发表于 2019-11-12 11:45

拍手叫好

爱我还是他 发表于 2019-11-12 11:45

该!

告白气球 发表于 2019-11-12 11:52

烂赌鬼,该

阿绵绵 发表于 2019-11-12 11:53

贪污的人太多了,受苦的都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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