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爱慕斯 发表于 2019-12-8 10:08

吃了校门口卖的烤香肠,合浦10名小学生呕吐、昏迷,流动摊主挨判刑!

近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宾某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经审查,被告人宾某福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情况下,在合浦县各个学校门口销售烤香肠给学生。2018年11月2日,宾某福将其一年前在住处附近垃圾桶旁捡来的约2两装在矿泉水瓶中的油混入食用油中,驾驶电动三轮车流动摊点至合浦县某小学门口,用上述勾兑过的食用油,煎炸烤香肠卖给该校学生,致在其处消费的10名小学生出现恶心、头晕、呕吐、昏迷等症状。经检验,在这10名学生的呕吐物及宾某福摊点扣押的食用油、食材中检测出氟乙酸根离子。经鉴定,这10名学生中,1人为轻伤二级,其余9人均为轻微伤。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代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经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宾某福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完全是没有卫生意识了,在街边捡的油也敢随便给学生吃,万幸,这10名学生最后没事,不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学校和家长们也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随便在流动摊贩买食物吃。
来源:北海检察

闭上眼 发表于 2019-12-8 10:16

学生还是得自己管住嘴才行

词不达意 发表于 2019-12-8 10:17

无良商家

绿叶长青 发表于 2019-12-8 10:17

挣这种黑心钱花的踏实吗

如果你也犯了二 发表于 2019-12-8 10:17

强烈抵制这种无良商家

一只肥咩 发表于 2019-12-8 11:30

真的是过分呀,给学生吃这种

王加二 发表于 2019-12-8 11:31

吃死人了怎么办,就知道赚黑心钱

九藏喵窝 发表于 2019-12-8 11:31

拘他

潘森 发表于 2019-12-8 16:04

谁上学的时候不馋,这种无良卖家就该在牢里呆一辈子

小小小人物 发表于 2019-12-8 16:04

罚他吃完那一摊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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