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阳光 发表于 2020-1-31 17:57

未婚生子,孕期被出轨,倒赔60万,儿子还是被抢走了……

几个月前,备受关注的魏圆圆未婚生育抚养纠纷一案,经过三次庭审,有了最终的结果:

●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男方每月支付4300块钱抚养费;

●3-5岁,按季度分配轮流抚养,在对方抚养期间,支付抚养费给对方;

●5-18岁,孩子完全归男方,女方每月支付3000块抚养费。

也就是说,辛苦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最终只完全拥有孩子3岁前的抚养权,而扛过这最艰难的三年后,孩子不仅属于男方,女方还要倒贴将近60万。

这一结果,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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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倒赔60万,女人生儿育女难道一文不值?


2016年5月,北漂的魏圆圆,因为工作原因认识了一个叫崔文的男人。

没多久,两人就在一起了,两个月后开始同居。

2017年2月,魏圆圆怀孕了,随后双方家长见了面,商定了4月就领证。

眼看魏圆圆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但之前敲定好的婚礼,却被崔文一次次以各种理由拖延了。

2017年10月,魏圆圆生下了儿子阳阳。

尽管那个时候两人依旧没有领证结婚,但因着崔文平时的甜言蜜语,魏圆圆傻傻地认为,他们从此就是幸福的三口之家了。

可孩子出生十天都不到,她就发现了一个崩溃的事实:

她只是被崔文骗去生孩子的一个代孕工具。

在魏圆圆整个孕期,崔文一直在跟另一个女人交往。之前崔文嘴里那些不方便领证的理由,原来也通通是借口,其实他是带着女人到处游玩。

那个女人,就是崔文口中早已分手的“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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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生子,未婚夫出轨,迟迟提不上日程的婚期……加上一次争吵后被崔母驱赶,魏圆圆绝望了,索性彻底搬离崔家。

而孩子,则被崔家人强行留下。

至此,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她和崔文,开始了漫长的“交火”。

本以为通过法律程序,自己会毫无疑问地拿到孩子抚养权。但她根本没想过,当初那个死乞白赖追求她的男人,究竟有多渣。

崔文一口咬定自己和“前女友”已经交往9年,只是母亲不同意,所以魏圆圆是趁机并且自愿当了小三。

他还诬陷魏圆圆想借腹上位,称魏圆圆无情抛下尚在哺乳期的孩子,执意离开家的。

在魏圆圆提供的证据里,崔文通过明信片和微信等方式,对她说尽了肉麻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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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怀孕时,魏圆圆因为恐慌想要引流时,是崔文一次次给她承诺,叮嘱她留下孩子的。


魏圆圆有一次去探望阳阳,保姆说崔文经常出差不在家,总是把孩子丢给保姆养。

2019年4月3日,这场“未婚生育夺子大战”一审宣判。

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法院将孩子判给了有北京户口,并且在海淀区有学区房的崔文,并判令魏圆圆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

魏圆圆不服,再次提起了上诉。半年后,经过调解,法院还是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崔文。

这个结果对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无异于扒掉层皮般难受。

但魏圆圆束手无策。

因为在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上,永远遵循着经济规则:

即把孩子的成长利益放首位,谁的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孩子就归谁,哪怕这一规则会深深地伤害一个拿孩子当命的母亲。

即使有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判决有失公允,仍毫无帮助。

想起情感专家涂磊说过的一句话:

女人的默默付出,往往是不被“看见”的。

因为没有产生实实在在看得见的经济价值,所以她们很容易成为被辜负的一方。

当经济条件相对弱势,对女人来说,无疑成了最大的软肋。

可是,难道女人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到最后,通通一文不值吗?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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