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征求意见稿:拟禁食狗肉!
昨天(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18种,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13种,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规定。
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决定》明确了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这表明,“人工养殖的动物只要列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可以按其规定的方向进行利用。列明为食用的,就允许食用。”对陆生动物而言,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所列允许食用的动物种类,其人工养殖种群是被允许食用的,但其野外种群和该目录以外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天津广播
狗为伴侣挺好的,那就请尊重狗权,严格立法登记,谁家养了狗生了几只狗,严格登记备案 市场上销售的狗肉本身就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而且狗肉产出量低,成长慢,根本就是赔本的买卖。想要回本快肯定全是来路不明的狗啊,不是偷就是抢,不知道多少人家的毛孩子就是那么被偷的 狗狗这么可爱不要吃他啊,有些人都把狗当家人了 严厉打击狗贩子!!! 养的好可以陪自己好多年,虽然它们的生命有限但仍然值得我们去珍惜 支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那些狗肉馆狗贩子在外面抓狗,真的太残忍了,我的狗就在家门口玩了一会,我回屋找个小板凳出来,狗就被狗肉馆抓走了 这样的话就不用看到太多的悲情事件了 虽然我不吃狗肉,但觉得狗肉不应该禁食。 尊重各地民风民俗,不能强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