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驾龄!北海老司机一年内两次醉驾,缓刑内再犯事!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北海交警蜀黍对酒后驾车严厉打击,按说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司机,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自己违法付出的代价。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不汲取教训的,前几天北海交警蜀黍逮了个“二次酒驾”的老司机,很多人直呼“活久见”,这次来了个更狠的“二次醉驾”!2020年4月14日,北海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依法对王某涉嫌危险驾驶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王某在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先后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 第一次醉驾
2019年3月8日23时50分,王某在北海市海城区海堤街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随后被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并移送至检察院。
2019年11月6日,王某被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给大家算笔账,以某代驾公司为例,18块5公里起步,后面每公里加5.5元,住得远一点,就折算50元块吧,都够你请300回代驾了,为什么要冒险呢? 第二次醉驾
2020年1月23日凌晨,王某因醉酒驾驶,在南珠大道追尾碰撞停靠在路边的小轿车,造成两个不同程度损坏的事故。
事发当晚,民警在现场处置该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立即在现场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随后将其送至医院做抽取血液送检。
结果证实:王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22.40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标准近三倍。
2020年4月14日,在第四大队见到了王某。王某系山西省朔州市人,38岁,已有20年驾龄。王某说第二次醉驾被逮住,那天正是大年二十九,当时喝酒后一时冲动,便驾车上路,现在回想起来,心里非常后悔,春节期间一家人也都因为这事闹心,没心思过年。春节过后,受疫情影响一直宅在家,现在疫情平缓了,心想反正也躲不过,就来交警部门接受进一步处理。
王某在缓刑期间二次醉驾,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拒 绝 酒 驾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出行安全的负责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才能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广西北海交警 酒驾醉驾都是嫌自己命大了 这种人害人害己 开了20年的车不知道不能酒驾醉驾????还回想起来觉得后悔,估计没被抓都不觉得后悔哦 酒驾害人害己,知法犯法更是不可轻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啊! 牛逼哦,命大就像多来几次是吗 玩自己的命拜托别酒驾好吗,拿别人生命开玩笑吗?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真的是处罚的太轻了,人家都没有记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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