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法制社会,业主们要懂法,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表不能交房...
没有竣工备案表不能交房,属违法行为,切记不能收房!!!!属于违法,找抄当地房管局。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袭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百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知水、供电、供热、道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需要严肃对待的还是需要严肃的,不要开发商说了几句好话就听信了。 不要因为开发商的几句软话就放弃了自身权益 这种东西你自己傻载进去的,现在知道错了,别人都相互包庇了 希望政府部门严惩这种祸害合浦人民的人渣开发商 要是耳根子软就找耳根子不软的人去谈,这种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不能妥协 不要听说的那些好话,没用的 要保护好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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