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单北半球 发表于 2020-5-7 10:12

两儿童校门口被砍,一死一伤!嫌犯有精神病史

5月6日晚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官方微博
@天桥公安 发布案情通报5月6日12时30分许,天桥区堤口庄北段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在堤口庄北段一胡同内,持刀砍伤两名受害人。目前,一名受害人(女,6岁)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全文如下:
案情通报5月6日12时30分许,天桥区堤口庄北段发生起刑事案件。天桥公安分局堤口路派出所接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男,30岁)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审查。同时,迅速将两名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审查调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于2012年12月至2018年7月先后6次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5月6日上午,万某某与其母亲吵架后到天桥区某商店内购买菜刀,于12时30分许窜至天桥区堤口庄北段一胡同内, 持刀砍伤两名受害人。
目前,一名受害人(女,6岁)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名受害人(男,7岁)正在全力抢救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2020年5月6日
据澎湃新闻6日晚报道
受害女童的父亲刘先生表示

6岁女儿和7岁男童在某学校门口被人砍伤,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严惩凶手!来源:@天桥公安、澎湃新闻

一枝花 发表于 2020-5-7 10:12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应该立法立案,不能任由在社会胡作非为而不受法律约束!!

逆生长 发表于 2020-5-7 10:13

应该立法追究监护人责任吧,监管不力等于协同犯罪

冲刺最后的希望 发表于 2020-5-7 10:20

最神奇的就是精神病居然可以免责

爱要怎么说出口 发表于 2020-5-7 11:07

神经病就不要放出来了好吗

为爱犯了罪 发表于 2020-5-7 11:07

家里人不看着的吗

累离心力 发表于 2020-5-7 11:26

最恶心的就是精神病患者做什么什么举动都免责,别人家就活该了呗?

泉水高山 发表于 2020-5-7 14:36

家里人不看着应有责任

你心中有鬼 发表于 2020-5-7 17:59

这是太可怕了,还是要增加警力在校园附近啊

温柔待狗 发表于 2020-5-8 01:16

真的对不起这个小女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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