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合浦这男子贩卖这些鸟被判刑
合浦一男子因迷信购买十几只鸟类而触犯了法律,最终获刑。怎么买鸟也会构成犯罪?原来,这些看似普通的鸟类可一点都不“普通”,这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这是今年疫情以来该院判处的首例涉野生动物案件。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何某在其家中先后以10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向两名男子收购捕捉的野生动物鸟类18只,分别为活体猫头鹰一只,活体斑鸠十只,活体八哥七只。经鉴定:一只活体猫头鹰为鸮形目鸱鸮科东方角鸮(2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十只活体斑鸠为鸠鸽科珠颈斑鸠;七只活体八哥为椋鸟科八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主动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该院决定对何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自从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有关野生动物的话题一度引起人们的热切关注,大家都对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等行为深恶痛绝。野生动物是人类的伙伴,不是买卖的商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下一步,该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惩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中展现司法担当。(合浦法院)
还敢抓还敢卖? 小动物不是买卖的商品!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现在真的越来越多保护动物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买来是干嘛的啊? 我们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啊,不要破坏生态平衡 买东西的时候还要百度一下 真的自己不知道的品种还是要百度清楚的,不然都不知道自己买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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