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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高某某、罗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罗某某受他人雇佣,未经烟草主管部门许可,分别驾驶东风牌货车运输走私一批卷烟,企图将300件卷烟从北海市合浦县运至广东。
次日凌晨3时许,高某某、罗某某在其“上线”的电话指挥下,便到北海市合浦县某大道路边接头迅速装货出发。凌晨5时左右,两人驾车行驶至博白境内呼北高速路时,便被一路追踪而来的公安民警与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拦截查获,执法人员当场将高某某、罗某某驾驶的车辆以及装载的走私香烟进行扣押。经鉴定,该批走私香烟共计300件左右,合计160多万元人民币。
博白检察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罗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来源|博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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