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良神 发表于 2021-2-9 12:01

关于公开征集1995年合浦县公馆镇“3.3故意伤害案”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合浦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1995年合浦县公馆镇“3.3故意伤害案”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1995年3月3日晚合浦县公馆镇镇中门前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该案致一名公馆籍陈姓男子死亡。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肃清社会风气,合浦县公安局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案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请了解掌握该案的相关案情及涉案人员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公安机关依法保障知情人,依法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敦促涉及该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和检举有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提请有关司法机关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79-2695067
2、来访、来信地址:合浦县廉州镇东环大道8号(合浦县公安局扫黑办)
3、联系人:赖警官:13878939222庞警官:13317693943
4、电子邮箱:cj614857707@163.com
                                                            
合浦县公安局
2021年2月8日
来源:合浦县公安局合浦头条

胡园花菜 发表于 2021-2-9 14:40

逍遥法外那么多年了,犯罪嫌疑人现在不是5.6十岁了

星期天的早上 发表于 2021-2-9 17:14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也会查个水落石出

往后余生有你 发表于 2021-2-9 17:30

感觉现在主动投案的好像都不怎么减刑https://hepuwang.app1.magcloud.net/public/emotion/face_048.png最后破案后还是办案自己经过几曲折的功劳

告白 发表于 2021-2-10 08:48

还是要查出来才得啊

漫夜 发表于 2021-2-10 08:49

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病人一个 发表于 2021-2-10 08:51

过了这么久了现在才查

宠猫 发表于 2021-2-10 08:52

法网恢恢,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家书 发表于 2021-2-10 08:53

为什么过了那么久才要去查

飞翔的嘴 发表于 2021-2-10 10:13

都那么多年了,难度还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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