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xy 发表于 2021-3-7 17:54

一个小时扎堆酒驾,都以为蜀黍不上班吗?

3月4日晚,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兰海高速大寺收费站开展夜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短短一小时,就查获3起酒驾。

23:00
第一起 49mg/100ml
当晚23时许,司机李某驾驶一辆桂N小车驶出收费站时,民警通过酒精快速检测棒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谁知刚哈一口气,检测棒立即亮起红灯,提示李某存在酒驾行为,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面临处罚: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于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3:30
第三起 173mg/100ml
过半个小时后,民警在对一辆桂N小车牌照小车司机张某进行酒精检测时,酒精快测棒检测又亮起红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73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民警在对张某做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张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在民警追问下,张某说出了实情,其去年因酒驾被处罚,驾驶证因此被暂扣。也就是说,张某还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面临处罚:
由于张某醉驾的违法行为还要经过抽血检验,并将根据血液的检验结果作为最终鉴定。如果血液检验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张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3:40
第二起 69mg/100ml
然而,在张某酒驾还未处理完,执勤民警手中的酒精快测棒再次传来警报,第三名酒驾违法行为人黄某被查获,最终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的酒精含量为69mg/100ml。
面临处罚:
黄某同样被民警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老刘今天不在家 发表于 2021-3-7 17:56

喝酒开车是对自己对别人的不负责任

我没有肉嘟嘟 发表于 2021-3-7 17:56

害人害己,喝几杯就觉得自己啥事都能做了

潘延东 发表于 2021-3-8 06:24

酒驾真的害人害己,应该判决牢狱,以示惩戒!

蓝岛 发表于 2021-3-8 09:14

怎么开车还喝酒

旅人 发表于 2021-3-8 09:16

最怕碰到酒驾的了

柳絮飘满园 发表于 2021-3-8 09:16

总有那么一些人爱干这些害人害己的事情

小黄菊 发表于 2021-3-8 09:16

酒驾多危险呐

脾气不好请绕路 发表于 2021-3-8 09:41

能不能对自己、对别人负点责任

寂寞烟花 发表于 2021-3-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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