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没有圈 发表于 2021-8-5 10:04

突然出现的老公?北海一妇女收到来自西安市的一张离婚传票

近日,已婚的王某是从一张法院来的传票上得知自己的另一段“婚史”的。如果不是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她都不知道有人竟要跟她“离婚”。传票显示,从没去过西安的她,两年前在陕西西安登记结婚了。法院要求她出庭,案由是“离婚纠纷”。她一头雾水,怎么会被一个陌生男子起诉离婚呢?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何某和“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8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结婚前何某向“王某”支付了70000元彩礼。登记结婚后“王某”仅在何某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便不辞而别,何某四处寻找未果,杳无音讯,遂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至今已将近两年,但仍未找到“王某”。因明显无法共同生活,也无法再婚,何某无奈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家住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的王某这时才明白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另一个“王某”冒用其身份资料与陕西西安的何某在西安登记结婚。她身份证曾于2018年6月遗失,何某登记结婚的时间正好在其身份证遗失之后,是有人冒用其身份证与原告登记结婚。
法院经审查认为,何某、王某在本案开庭前从未见面,互不认识。何某与持王某身份证的人于2018年10月17日在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王某并未亲自到场。根据《婚姻法》规定,双方结婚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登记,由于登记时王某并不在场,而是由他人冒用被告的身份证与何某登记结婚,双方的婚姻登记违反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案件系因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错误引起的,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故法院驳回原告何某的起诉。最后,法院出具证明,双方需要前往登记处解除婚姻关系。
如今,身份证件已经成为人们出行、就业等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交易的通行证,个人应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有上述行为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身份证丢失,后果不堪设想,轻则影响征信、无法住店、购买车票,重则很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替罪羔羊。身份证至关重要,一旦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失备案,防止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
来源: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七秒 发表于 2021-8-5 10:14

遗失身份证要尽快报失

闹剧 发表于 2021-8-5 10:18

登记的工作人员不确认清楚的吗?

不如跳舞 发表于 2021-8-5 14:50

这结婚登记不需要本人的么?我的天这都行么

幻舞飞花 发表于 2021-8-5 14:56

登记人员也有疏忽吧

匹夫无醉 发表于 2021-8-5 16:26

这也太离谱了吧。

花房少女 发表于 2021-8-5 16:26

人都吓傻了要,莫名其妙发生这种事。

伟伟 发表于 2021-8-5 17:00

竟然有这种事情发生

删不掉对你的念 发表于 2021-8-6 09:04

这算什么事情的啊!?工作人员怎么判断的呢?

三魂七魄 发表于 2021-8-6 09:04

真的碰到这样的事情太离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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