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北海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更好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类困难群众,发挥城乡低保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北政办〔2024〕36号),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011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67元/人/月提高到595元/人/月。
北海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
以后肯定还会上涨的... 别人的工资涨的飞快,我的工资3年没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