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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
毕竟酒后开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然而,即使知道如此危险
却还是有驾驶人以身试法
9月18日7时30分许,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站前大道某小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连撞9辆车,请求民警前往处置。
民警赶至事故现场看到,一共7辆小车、2辆电动车、现场旁房屋的阳台、围墙均被撞损,撞击物散落一地。肇事驾驶人已被派出所控制并带走。
民警来到派出所对驾驶人陆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陆某交代,9月17日晚,他在朋友家从晚上10点喝酒至18日凌晨3时许,随后步行至停车场取车,上车发动车辆打算驾车离开时,发现头晕驾驶不了,就在车上开着音乐睡着了。
9月18日7时许,有民警过来敲车窗叫醒陆某。见到民警,紧张的陆某欲驾车离开。
民警调取了现场周边监控还原了当时惊险一幕:陆某先后倒车和前进几个来回,每次倒车或前进都碰撞停放在周围车辆,几经挣扎还是没能顺利离开现场,无奈之下,陆某下车,随即被民警控制。
广西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不应该只成为一句口号,而应该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