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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愿赌服输! 但就是有人不是!
不但做出不合理的事情, 还违反法律!
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武、廖某某等4人多次与李某某及其女友钟某某分别在合浦县某小区、某咖啡店内多次进行以扑克牌为赌具比大小的“三公”赌博,每次赌博陈某武等人均赌输了几万元不等。陈某武等人称每次都输钱“太奇怪”,遂以李某某使用工具“出老千”为由,对李某某实施扇耳光,扬言“不给钱就打死他”等恐吓威胁的手段,将李某某、钟某某挟持至闸口、公馆镇等地,要求李某某、钟某某“赔偿”其等人的赌资。李某某、钟某某被迫东拼西凑先后支付了28万余元人民币后才得以脱身。
2019年4月11日,合浦县检察院对陈某武、廖某某等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近日,侦查机关已将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释法析理: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陈某某等人通过非法拘禁方式讨要赌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真令人叹息! 本来赌博就违法, 还做出这种事! 只有法律能制裁你们了!
来源:合浦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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