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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困扰很久的问题,想问下大家:你们小区的公摊面积要收停车费吗? 我家住在合浦某某台北小区,我们小区的公摊面积全部被用做成私家停车位,每个占用的停车位还上了锁,这样赤裸裸的侵占小区业主的利益,难道不是违法行为了吗!
除了小区地面的公摊面积被收费之外,就连地下停车位也变成了只买不租了。2015年的时候,物业给我们的合同是地下车位60元一个月,现在变成了只卖不租,当时还没有设车位。
好不容易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之外,还得额外再为自己的爱车也买一个车位,如此一来除了各种物业费、煤电费等,还得有一笔钱专门用来付停车费,这小区的消费真的让人亚历山大啊!
那么小区公摊面积的车位和业主出租收费是否合理呢?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对此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的公共区域难道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吗?为啥停车还要收费?即便是要收费,那么收费定价也要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吧?更何况我们小区至今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就这样强制管理,真的让人接受不了!之前物业把我们政府盖章成立业主委员会公示撕掉了,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强盗行为吗?
更加让人闹心的是,从2015年6月份入住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房产证,去年,因为房屋不动产证办理和电表分户问题就跟物业这边闹过,后来打官司打赢了,法院要求2019年2月份办好房产证给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竣工验收表也没有,小区的大证(小区总体产权证书)到目前为止还没办,我们的房产证遥遥无期啊! 想问问大家,你们小区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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