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人家省吃俭用一辈子积攒下来的一点养老钱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南宁有2名男子却以消灾解难为幌子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以消灾解难为幌子 诈骗老人钱财
2019年4月2日上午,李某让、李某巧相约到南宁市良庆区寻找诈骗对象。当两人来到良庆镇中心小学附近时,看到一名六十多岁的阿婆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李某让便上前跟阿婆套近乎,在聊天过程中,李某让打开手机免提,李某巧则躲在暗处偷听两人的对话,把阿婆家里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之后,李某让将阿婆引荐给李某巧,李某巧称其其爷爷会算命,能替人治病消灾,逢凶化吉。两人合计称阿婆的小孩得了糖尿病,很严重,不做法事祛除就会在清明节前被车撞死,而要做法事就要花钱。 阿婆对李某巧的话信以为真,于是到银行取了3万元交由李某让、李某巧做法事。期间,李某让、李某巧跟阿婆说“做法事”还缺一条毛巾,让阿婆去买,阿婆离开后,两人拿着现金就跑了。 4月28日,李某让、李某巧两人再次来到南宁市良庆区对另一位阿婆实施诈骗。两人称阿婆的儿子近期会有事情发生可能危及到生命,解除的方法是将家里的所有财物拿出来进做法事,两人还对阿婆承诺事后会将财物归还。于是阿婆便拿了17750元人民币,以及一对银耳环与一个玉手镯当面给了李某让、李某巧。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
6月25日,李某让、李某巧两人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两人之前有过诈骗前科。近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某让、李某巧,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人
庭上,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巧、李某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巧、李某让,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的老年朋友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时,切勿相信任何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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