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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本身的条件都挺好的,我俩的收入加起来一年有二十来万,在合浦有房有车。结婚后我要求他上交工资卡,他一直不同意,我就不明白了,我是做财务的,我有能力也有意愿做的更好,为什么就不同意呢?
今年9月份我怀孕了,因为孕期不太稳定,我就辞职在家专心养胎。我觉得我为他生儿育女,为他奉献了这么多,他理应把工资上交给我,由我来支配家里的财政大权。老公死活不同意,他说他是个独立完整的人,有能力管理自己的财务。
确实,给家里花钱的大部分是他在承担,但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现在很生气,打算去医院把孩子打掉,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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