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富川大队民警, 在富川县城区凤凰路查处了一起 电动滑板车违法上路行驶的行为。 从视频里可以看见, 一个小伙子骑着滑板车 在机动车道里面飞快地驶过来, 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制止了此项违法行为。 经了解,当事人陈某某, 由于长年外出务工, 习惯于使用轻巧便捷的电动滑板车出行, 这次返回家途中, 被正在勘察事故现场的交警拦获了。 交警当场对陈某某作出了处罚决定, 并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
通过教育, 陈某某认识到了电动滑板车上路的危险性 主动承认了错误,
并按要求将检讨发到微信朋友圈, 提醒他人以此为戒,同时接受大家监督。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处罚不是目的 主要是为了教育 滑板车“酷炫”的背后深埋安全隐患
广西交警提醒大家 请把你心爱的滑板车收好 遵守交通规则 谨记文明出行 来源|贺州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