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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春天的那个晚上,于欢用一把水果刀,刺死了辱母者。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在狱中度过1678日的于欢回到自己位于山东聊城的家。
提起当年的举动,于欢表示:现在看当时的话,感觉当时有点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如今于欢已经在慢慢适应这个社会,希望他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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