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和老张是工友,两人一同为某林场伐木。2021年6月22日下班后,老张驾驶拖拉机搭载老林等几位工友回家。几人行驶至公馆镇六甘村委会冲尾村山珠塘岭头路段,正在下坡时,因路面湿滑致车辆失控撞上左侧路外的桉木,车上的老林因此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老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林因住院花去一大笔费用,几次向老张请求赔偿遭拒后,老林便将老张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老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34000余元。
为依法妥善化解纠纷,维护两位当事人的工友情,该院公馆法庭法官马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老林拄着拐杖,向法官情绪激动地说着自己遭受的损失和身心受到的损害,而老张一脸不服地为自己辩解,双方互不退让。一时间,调解陷入僵局。
眼见此状,承办法官只得将双方分开,分别安抚情绪。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后,法官再次把两人叫到一起,从昔日工友情着手,并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折中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的悉心劝说,老林同意适当减少赔偿数额,而老张表示愿意当庭履行。
之后,老张将32000余元交给老林,纠纷至此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