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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铁山港区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燃烧污染生态环境,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联合乡镇政府开展秸秆禁烧巡逻防控工作。
1月7日11时30分,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秋风塘村委会劳屋村金巴田时发现有焚烧秸秆痕迹。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固定证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刘某某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作出拟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1月7日19时,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47车次,在辖区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开展秸秆焚烧执法巡查整治工作,共制止焚烧秸秆34起,扑灭火点数29个,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宣传群众人次300余人次,立案1宗,拟处罚500元。
下一步,该局继续扎实开展秸秆焚烧巡查防控工作,并结合秸秆露天焚烧监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持续加大秸秆焚烧整治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实施精准有效打击,通过典型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在日常巡查中向广大农户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意义、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多举措筑牢秸秆禁烧“防火墙”,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来源: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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