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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袭警罪被列入刑法,保护我们的警察叔叔也有了属于他们的法律保障。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袭警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切实有力地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某天凌晨,合浦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接110转称,廉州镇某酒吧有人打架,要求处理。接报后,该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小益(化名)、辅警小余(化名)立即前往该酒吧。到达酒吧后,小益和小余向众人表明了警察身份。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的父亲辱骂民警,害怕陈父“落了下风”的陈某,也对民警进行了辱骂,并挥拳朝小益的右肩部打了一拳,之后民警与酒吧保安一起将陈某、陈父二人当场控制。经医院诊断:民警小益胸部闭合性损伤和胸部软组织挫伤。
案发后,陈父被处以行政处罚,陈某被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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