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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有城乡低保对象51852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4245.68万元;救助城乡特困人员5.96万人次,支出6398.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031人次,支出190.28万元。各项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兜住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据介绍,我市建立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覆盖城乡,形成了制度健全、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让困难群众得到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救助帮扶。 另据了解,我市拟提高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即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从18600元/人/年提高到19200元/人/年,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从8400元/人/年提高到10900元/人/年。 来源: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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