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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称:3月14日起至12月31日全广西严查酒驾醉驾请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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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积极探索优化酒驾醉驾治理机制,创新打造酒驾醉驾治理新路径、新模式、新经验,保持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管高压态势,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重点时段
针对春夏秋冬季、节日习俗、民俗活动等特点,紧盯酒驾醉驾易发时段。重点对下午(12:00—18:00)、前半夜(18:00—23:59)、后半夜(0:00—5:59)酒驾醉驾易发、高发肇事时段开展针对性的集中整治。
重点路段
城市地区: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主要出城道路管控;农村地区:突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加强国省道、县乡道乡镇穿行公路咽喉道口、村落群交通交汇口道路管控。
整治内容
“一车多查”,在检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查处毒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
1.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直接成本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1、如果你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子女可能和参军入伍无缘,因为你的犯罪档案会成为他们政审的障碍。 2、没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报考军警校,你都会因犯罪记录受限。 3、你说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错了。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因犯罪判刑,公职和党籍只怕要“双开”了。如果不是公职人员,你因醉驾判刑,用人单位指不定就会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地告诉你,你没法得到经济补偿。 4、如果你需要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请你先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有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5、如果你是营运车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6、如果一旦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成本则是无穷大。
“我以为……”
“应该不会……”“不至于……”有的驾驶人往往心怀侥幸低估了酒精!高估了自己!
3月12日凌晨,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在四川路开展“零点”行动,设卡夜查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逢车必检”要求。0时39分许,驾驶人冯某松驾驶一辆车号牌为桂E866**小型轿车经过卡口时,民警持酒精快速检测棒检出冯某松有酒驾嫌疑。 民警将其带到路边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冯某松于3月10日晚上22时15分因饮酒驾驶才被第四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冯某松此次已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事实面前,冯某松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对冯某松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冯某松还将面临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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