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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合浦县这个区域内的坟墓,要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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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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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1月4日合浦县人民政府发布迁坟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   ↓   ↓

因零碳设施数智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地处合浦县乌家镇乌家村赖屋村小组,西大村刘屋、郑屋、西辽坑村小组,合浦县经济作物场辖区(具体用地范围以《零碳设施数智农业产业园用地界址图》为准)1898.07亩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已打签),均要限期迁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墓地的,建设项目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迁移的坟墓向社会公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在开工前30日内通知死者亲属限期迁移,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请有坟墓在上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亲属,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到乌家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迁移相关手续(迁坟联系电话:乌家镇人民政府0779-2692985;合浦县殡葬管理所0779-7292330;迁坟监督电话:合浦县民政局0779-7193611)。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图1 项目用地范围图
微信图片_2026-01-08_112554_251_副本.jpg

图2 相关手续办理部门

微信图片_2026-01-08_112558_873_副本.jpg
(乌家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9-2692985)


来源:幸福乌家、合浦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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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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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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