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微哈特 发表于 2018-1-30 20:14

老板你要良心发现,要不迟早是要关门的,辛苦钱还不发人人怎么养家湖口呀

自欺莫欺人 发表于 2018-1-30 20:16

就是要起诉这样的老板,要懂得利用法律这武器,对付这种还做伪证的黑心老板

只是曾经 发表于 2018-1-30 20:17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强力曝光 发表于 2018-2-6 13:26

自欺莫欺人 发表于 2018-1-30 20:16
就是要起诉这样的老板,要懂得利用法律这武器,对付这种还做伪证的黑心老板

做伪证应付官司,逃避法律,她这是等于挖洞给自己跳.

强力曝光 发表于 2018-2-9 10:34

最熟悉的你 发表于 2018-1-30 20:05
别总以为自已有点钱了就觉得现在的打工的什么都不懂,不敢对你怎么样,只不过是后悔是在哪一条不清楚罢了

          不签劳动合同的同工不单止是违法,其实说白了就是耍流氓..很多人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不签合同,作为劳动者,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没法得到保障的,平时没有什么事的时候可能没什么利害关系。但是人只要存在社会,只要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那么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会有可能会发生的,这谁都不敢打保票。打个简单的比方讲,符合正规合法的法律用工,那么不是在工作地发生,在你每天去上班的路上,或是下班回家的路上,你发生什么交通意外甚至人身任何一切的伤害,那么这都算是属于工伤,那么这时问题的重点就来了,如果你没有正规合法的合同入职、社保手续,你就不能被纳入工伤保障权益的范围,说白了就是没钱赔。但你若是签订正规合法的劳动用工、社保缴费,那么你的工伤伤害所有能对应的一切权益赔款,都统统会有,一点也不用担心。在这有与没有之间,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之别。这就是合法用工与违法用工的天壤之别。                          现在我们当地的劳动者百份之九十几以上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说几乎不懂,所以更别说懂得拿起国家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社会法律意识低下,除了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外,最大的过错是社会各普法机构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推广不到位。这就是我们欠发达国家的社会现象。像香港或台湾等发达地区,人们的法律意识浓厚,只要你有任何的侵权行为,人家动不动就要告你。

强力曝光 发表于 2018-2-10 12:40

    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案件, 本案通过法院的公开审理 及网络实时的跟进曝光,也等于是给广大劳动者进行了一次很好的社会普法, 从而提高我们广大劳动人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让我们有勇气有理由对一切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

命中注定我爱你 发表于 2018-2-12 08:37

高了个高 发表于 2018-2-12 11:10

无良老板   

醉里挑灯看剑 发表于 2018-2-12 11:15

拿起来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花开的那一瞬间 发表于 2018-2-12 11:16

这种企业是走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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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某妈 进口母婴 PK 周剥皮 目前已被员工告至人民法院